县粮食局强化五项措施 确保县级储备粮安全
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县粮食局结合行业特点,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县级储备粮日常监管,确保县级储备粮安全。
一是规范仓储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专仓储存、专帐记载、专人保管。仓外有专仓仓号、粮权公告牌;仓内有一卡三薄,即地方储备粮专卡,粮食出入库增减薄、粮温粮情记录薄、粮食熏蒸记录薄。
二是严格粮食出入库管理,确保数量真实。严格执行粮食出入库管理制度,粮食轮出时,储粮企业必须向县粮食局提出轮换申请,经局仓储部门实地查库、分管领导审批,并在粮食局备案后方可出库。
三是加强库区安全生产,落实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安全储粮“第一责任人”制度,重点加强库区防火防盗防粉尘爆炸、熏蒸作业等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值班保卫管理。开展收储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
四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日常监管。成立以局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股室和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粮食收储企业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地方储备粮的日常监管。
五是开展常规检查,强化责任监督。由县粮食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全年对收储企业进行不低于两次的粮食库存检查,重点掌握仓库内的数量、质量、粮情、安全药剂、环境、档案,并做好查库台帐登记,粮食局检查人员与承储企业保管人员共同核查库存,共同签字,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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