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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开展纠“四风”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5-21 15:59: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县林业局党组认真开展纠“四风”系列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传达会议精神,开展集体约谈。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压实八项规定集体约谈会议精神,传达县纪委《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专项整治方案》和《关于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并重新组织学习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六条”禁令。进一步严明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持续纠正“四风”。着力解决精神状态不佳、担当意识不强、创新意识不足等问题;持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怕担当、不负责等现象。要求各部门要开展好学习教育,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严防死守,正风肃纪。

    二是开展“回头看”等专项行动。在林业局机关、各国有林场、局属各事业单位开展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回头看”、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本单位自检自查和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整治内容及工作步骤,认认真真对本单位、本部门开展自检自查,列出整改清单;监督检查采取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当场提出,并责令相关单位和部门按要求立即整改。

    三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问题自查。根据《本溪满族自治县深入开展纠正四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县纪委《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县林业局结合实际对系统内存在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开展自查工作,深入剖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查找工作作风、简政放权、服务意识不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

    为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林业局成立了由党组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下一步,县林业局将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方案,防止“四风”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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