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公示公告> 详细内容

关于《本溪县2023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一、二、三)标段》的履约验收公告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10-12 16:28:0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一、合同名称:合同协议书

二、项目名称:本溪县2023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      

三、合同主体 

委托人: 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育才街17号 

联系方式: 024-46811921 

一标段受委托人: 沈阳地球物理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73号

联系方式:024-31001080

二标段受委托人:辽宁省第四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大街329-30

联系方式:0418-2980749

三标段受委托人: 辽宁省有色地质一0九队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四段85号

联系方式:0421-7251307

四、合同主要信息

对本溪县2023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进行治理恢复;

履约要求: 达到委托方要求

履约地点: 本溪满族自治县  

五、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郑晓明、董云峰、裴天源 

六、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5月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