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3日至7月3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本溪县教育局进行了巡察。8月15日,巡察组向本溪县教育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与紧迫性,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把整改责任扛牢抓实。
二是健全领导体系,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统筹、协调、督办。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牵头推进整改落实,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格局。
三是细化方案台账,明确任务清单。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反馈问题逐项梳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二、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2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将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列为党组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相关工作,每次会议形成明确的会议记录,细化决策事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完成时限。巡察及整改期间,县教育局共召开7次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校园餐发现的校园餐相关问题整改、校园安全工作、校园餐以案促改工作,明确了持续抓好校园餐专项整治工作,强化食品安全,健全制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贯彻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不实。
整改措施:9月初,本溪县教育局制发了督导检查方案,联合市监、卫健、消防、公安,于11月25日-28日开展了为期4天的秋冬校园安全督导检查,着重检查校园食品安全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加强对校园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力度。
3.校园食品安全认识不到位。
整改措施:教育局分管副局长约谈了相关学校校长,按照《校园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规定,要求学校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各校均已将食品安全纳入开学初会议中。
4.食堂关键岗位职责不清。
整改措施:教育局分管副局长约谈了相关学校校长,根据食堂各相关岗位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要求针对职责不清问题进行整改。
5.食堂饮用水检测不及时。
整改措施:教育局分管副局长约谈了相关学校校长,按照卫健部门对食堂饮用水的要求,凡是自用水源的学校,必须进行水质检测。相关学校已检测完毕,提交了水质检测报告。
6.信息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教育局分管副局长约谈了相关学校校长,根据《学校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规定,要求在食堂醒目位置公示每周食谱、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材进货来源等信息,学校已按照要求公示相关信息。
7.食堂卫生措施不完善。
整改措施:教育局分管副局长约谈了相关学校校长,要求其更换防鼠设施及水池U型管。开学前,各相关学校已完成有害生物防治设施。
8.陪餐制度执行不扎实。
整改措施:教育局分管副局长约谈了相关学校校长,要求各校提高认识,设置详细的陪餐记录表,认真听取陪餐家长及学生的意见并记录,参考陪餐记录建议,结合营养配比为师生提供健康餐食。
9.供货商选定不规范。
整改措施:已责令各校成立由校方、教师、家长代表组成的采购小组,通过多方比价(至少3家)、综合评议(质量、价格并重)的方式遴选供应商,并将全过程及结果进行公示,充分听取师生家长意见后,再进行采购。
10.采购合同签订不认真。
整改措施:各学校已经认真学习本校内控制度尤其合同管理部分,严格执行货品与供货方一致,明确分工职责,确保合同签订合法合规、加强管理,已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11.双人查验规定未落实。
整改措施:教育局分管副局长约谈了相关学校校长,根据《校园食品进货查验管理制度》及《校园食材采购索证索票制度》规定,要求各校严格落实验收查验双人查验环节,严禁验收查验单人签收。
12.食材进货入库工作缺失。
整改措施:教育局分管副局长约谈了相关学校校长,根据《校园食品进货查验管理制度》及《校园食材采购索证索票制度》规定要求,要求各校购进食品时,如实记录进货台账: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保质期等。
13.食材出入库记录台账较乱。
整改措施:教育局分管副局长约谈了相关学校校长,根据制度要求,要求各校入库台账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遗漏或涂改。入库、出库要严格核对数量、检验质量,出库食品先进先出,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
14.索取检疫及检验合格证不严格。
整改措施:教育局分管副局长约谈了相关学校校长,按照制度要求,要求各校采购时,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标志QS(质量安全认证)。
15.查验索要供货商资质不严肃。
整改措施:教育局分管副局长约谈了相关学校校长,按照制度要求各校采购时,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标志QS(质量安全认证)。
16.索要购货凭证不到位。
整改措施:教育局分管副局长约谈了相关学校校长,要求各校采购时,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标志QS(质量安全认证)。
17.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措施:组织各校财务人员集中培训学习财务制度,要求各校明确财务职责分工,落实岗位职责,要求会计凭证及相关票据提交审核期间相关人员签字不齐全的不予支付,要求学校每月核查凭证签字合规性。
18.食堂财务工作业务水平不高。
整改措施:推进会计电算化普及工作,对手工记账的学校食堂组织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19.会计凭证及账簿记录有差错。
整改措施:对相关学校涉及问题的凭证和账簿进行核查更正;组织财务人员专项培训,强化会计科目运用及借贷方规则学习;建立凭证与账簿核对机制,记账后由专人复核,确保账证一致,每月开展自查,已杜绝类似问题。
20.会计凭证金额与原始发票金额不符。
整改措施:已核查相关学校涉及的业务,按原始发票金额更正凭证并补充说明差异原因;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凭证填制规范,强调金额需与原始票据一致;建立凭证填制后专人复核机制,重点核对金额匹配性,食堂财务人员每月抽查,杜绝此类问题。
21.食材采购款审批报销程序不严格。
整改措施:已核查相关学校涉及的采购业务,补全库管员入库验收签字手续;修订采购报销制度,明确库管员入库验收签字为报销必要条件,缺签不予报销;继续加强对采购及财务人员的制度培训,财务部门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对违规报销责任人进行追责,确保制度落实。
22.食材采购单价、数量不清晰。
整改措施:已对相关学校涉及的采购业务补充完整单价、数量及计量单位信息;修订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凭证必须包含单价、数量、计量单位及金额,缺一不予报销;继续加强对采购员及财务审核人员的培训,财务部门严格核验采购凭证要素完整性,定期抽查并纳入考核,确保采购信息规范透明。
23.食堂成本核算不准确。
整改措施:已核查相关学校水费支出,按实际消耗拆分食堂与学校各自承担的费用并调整账务;清理在食堂列支的审计费,将2023-2024年审计费调整至学校对应科目;建立食堂成本单独核算制度,明确水费等公共费用的分摊标准,严禁将非食堂费用计入食堂成本,定期复核成本核算准确性。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一是本溪县教育局拟推行《本溪县公办学校(幼儿园)大宗商品集中采购》工作,要求全县所有公办学校(幼儿园)严格执行大宗食材集采要求,严禁学校自行采购。 二是强化财务审核与内控监督。三是压实责任与长效监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6810010;电子邮箱jyjc0010@163.com。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党组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