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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26 15:31:3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3日至7月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8月15日,巡察组向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牵头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五项35条问题,逐项逐条梳理研判、精准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销号、全程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2025年11月7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反馈意见,深化思想认识、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方向,以高质量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1.关于“学习深入研讨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按照学习计划,精心安排学习内容,开展交流研讨。2025年,局党组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15次,进行专题研讨7次,推动学习从“被动接收”向“主动思考”转变,进一步强化学习成果转化,形成“学-研-用”闭环,学习实效显著增强。

2.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各级党组织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实施办法》《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各级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细则》。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进行学习。2025年,召开党组会议29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3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40余篇。

3.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不够全面透彻”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并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补充漏学内容,加强思想引领和理论支撑,充分发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对自然资源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4.关于“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2025年10月28日,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消防安全专项培训及工作会议,开展消防演练,进一步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升系统应对突发消防事件的应急处置与实战能力,筑牢本领域消防安全防线。

5.关于“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主动性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进一步细化主管领导重大、专项工作分工,明确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战之年等省委、市委、县委重要工作任务,由局主要领导根据工作内容指定分工领导负责,分工领导指定涉关机构落实并及时组织涉关机构提交党组会议研究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具体落实措施。推动班子成员深刻认识振兴发展的责任感与紧迫感,从被动应对向主动作为转变。

6.关于“土地开发主动性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积极推动土地集约高效开发,科学统筹用地布局,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用地保障。有序推进土地开发项目,计划三年内新增耕地不低于300亩。

7.关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理,确保粮田粮用。积极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选取集中连片、质量优良、设施完善的耕地作为储备资源。制定《本溪满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推进网格化土地监管实施方案》,更新完善本溪县土地网格化监管台账,推动耕地保护常态化,建立健全监管制度,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8.关于“土地保护的相关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加强宣传力度,组织各乡镇、街道土地助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培训,有效解决基层在土地纠纷调解、日常巡查中“不懂法、难用法”的问题,推动土地管理工作在基层落地更精准、执行更规范。同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力度,新增违法行为逐年降低。

9.关于“对矿产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2025年8月20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9月16日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通过对新法核心要义的系统学习,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牢了资源安全观,对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探采“直通车”等重大制度创新的理解更加透彻,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10.关于“矿产资源勘查基础不够夯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与专业地勘单位合作,完成了本溪县全域矿产资源摸底调查,查清矿业权设置各类限制因素,明确三区三线红线范围、自然保护区范围、各级水源保护地范围、林业各级保护林地范围和各级历史文化遗迹点位。

11.关于“违法采矿问题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2025年9月28日,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打击违法采矿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新型常态化监管矿产资源保护制度。持续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发现违法盗采行为,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处置。在新矿法实施后,违法采矿案件数量明显减少,打击违法采矿行为效果显著。

12.关于“应急预案体系覆盖不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完善我局应急预案体系,编制完成《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应急测绘保障预案》,健全应急测绘保障工作机制,提高应急测绘保障能力。

13.关于“对信访问题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建立信访工作台账,明确包案领导,指定涉关股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实时跟进案件进展,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对信访案件逐案跟踪推进化解,重点防范新增重复访问题;针对不稳定案件,有序推进化解,全力推动矛盾妥善解决。

14.关于“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9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汇报,明确下一步整改方向。强化“一把手”对全面从严治党理论的自主研学,班子成员对管党治党的政治重要性与现实紧迫性认识显著提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进一步树牢。

1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的管理的意识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党建工作与部门业务的深度融合。修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体系,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2025年累计召开警示教育会议4次,通过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强化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16.关于“廉政教育不经常、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2025年以来,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大会2次、中层干部专题警示教育会议2次,“一把手”讲廉政党课1次,围绕班子成员自身分管的领域开展集体廉政谈话4次。组织全局各股室开展廉政风险点大排查,并结合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17.关于“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活动,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选取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深度剖析,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充分发挥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同时,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制度层面堵塞监管盲区,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18.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全面梳理局党组领导班子及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廉洁风险点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各股室结合岗位实际制定廉政风险排查清单。印发《不动产登记廉政风险排查方案》《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廉政风险防范手册》,从源头和机制上预防廉政风险。

19.关于“为民服务意识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健全制度体系,出台即时办结、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等服务制度,同步制定《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行为规范》,从业务办理流程到人员言行举止进行全面规范,有效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20.关于“工作作风有所松懈”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制定《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纪律作风建设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同时,不动产登记中心实行“工作时间手机上墙”管理措施,有效杜绝工作期间玩手机、精力不集中等问题。工作人员纪律意识显著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

21.关于“对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建立办公用房台账,详细登记各科室办公用房位置、面积、分配情况及使用人员信息;同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建立公务用车使用台账及派车单制度,明确每辆车的出车时间、事由、使用人员等关键信息。通过整改,办公用房分配更趋合理,避免了资源闲置浪费;公务用车使用流程进一步规范,有效杜绝了公务用车使用的随意性,实现了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2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以强化理论武装为抓手筑牢思想根基,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系统研读《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八条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议事规则》《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凡属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坚决杜绝“一言堂”,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23.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以《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为遵循,加强民主集中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9次,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与议事决策程序,确保重大事项的正确决策。参照《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议事规则(试行)》,制定《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全面提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24.关于“规划队伍力量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规划人才队伍建设,组织规划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025年5月16日,向县编委提出《关于调整本溪满族自治县规划服务办公室编制性质的请示》,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收回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财政部分补助事业编制7名,核增财政全部补助事业编制7名。经向县政府和县财政局申请,已将规划服务办公室9名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办公经费纳入县财政2026年度预算计划内。

25.关于“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精准掌握支部工作的核心内容与具体任务,对照标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与不足。9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听取支部书记党建工作情况汇报,靶向解决支部问题,推动党建与自然资源业务的深度融合。

2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明确党员领导干部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集中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班子成员全部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双重组织生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党员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审核把关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切实提升组织生活质效,持续净化优化党内政治生态。

27.关于“部分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明确频次要求,确保次数达标。支部书记亲自把关,督促记录人做好记录,局党办对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定期进行检查,确保会议记录的规范有序。同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听取支部书记工作汇报,党组书记进行评价和指导,推动党建与自然资源业务深度融合。

28.关于“超规范收取登记资料”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积极编制并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制度》,规定资料收取范围,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不再收取《土地登记审批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超出《不动产登记规程》规定的材料,确保不动产登记的规范高效。

29.关于“办理矿产资源变更延续勘探以及建设用地审批时,沟通跟进不及时,部分单位回函超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在函件送达环节,采取“线上+线下”双轨模式,线上通过政府公文传输群发送《征询函》至相关部门,线下安排专人送达并填写交接表;针对函件接收、意见反馈等环节及时沟通,确保每个步骤落实到位,有效避免因流程衔接问题影响企业业务办理。

30.关于“政策落实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按时向县政府提交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资金申请,加强与县财政沟通协调,确保该项费用及时到位。2025年以来的项目已不再由用地单位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由县财政部门就地全额缴纳至国库。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5个问题正在整改(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长期推进。

1.关于“土地资源管理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按照市局下达的年度处置任务积极处置闲置土地及批而未供土地。目前已消化辽政地〔2024〕401号、辽政地〔2024〕700号批而未供土地,供应面积共3.6897公顷。

2.关于“执法车辆老化严重”问题的整改

与县财政局国资委沟通,对3台执法车辆申请报废。

3. 关于“履行规划执法职能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充实规划执法人员力量,已申请招聘事业编制人员9名。

4.关于“工程款拖欠问题久拖未决”问题的整改

积极将拖欠工程款纳入国家化债系统,主动向县政府请示项目资金。拖欠辽宁某有限公司工程款已支付完成;拖欠沈阳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目前已按照法院判决还款计划完成第二笔款项支付。

5.关于“承诺不兑现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针对拖欠沈阳市某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工程款一事,我局已于2026年1月14日向参建单位完成第一期支付。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一是严格对标市局年度处置任务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处置任务,推动土地利用效率提升。辽政地〔2012〕2348号、辽政地〔2015〕475号、辽政地〔2015〕178号、辽政地〔2018〕582号、辽政地〔2018〕673号、辽政地〔2019〕712号、辽政地〔2020〕26号均为地角及代征道路,共0.3208公顷,已上报省厅,待省厅统计后统一处理。

二是聚焦3台老化执法车,按程序规范整理材料卷宗,积极对接国资委跟进审批进度,保障报废流程高效推进;待3台车辆报废完成后,向县政府提交购置执法车辆请示,及时更换老化执法车辆。

三是按程序积极推进执法人员招聘工作;强化网格监管,制定并推行网格化监管平台,将规划执法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网格和人员;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健全与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形成“审批—监管—执法”闭环管理,提升整体执法效能。

四是积极与县政府沟通申请资金,积极提升工程款拨付效能,根据还款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限,提前与县政府沟通申请资金;在收到拨付资金后,第一时间按协议约定向施工单位支付款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24-46811910;电子邮箱:bxxzrzyj@126.com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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