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城镇召开宗教事务工作会议
9月3 日,清河城镇召开了宗教事务工作会议,各村、社区主任、书记、工作人员参会。镇主管副镇长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本溪县民宗局关于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本民宗发[2018]34号)、《本溪县民宗局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工作方案》(本民宗发[2018]33号)、《关于印发<清河城镇打击非法宗教传播管理机制>通知》(清政字[2018]73号)、《关于印发<清河城镇2018年私设基督教聚会点和未登记基督教组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清政字[2018]75号)、《关于印发<清河城镇2018年佛教道教商业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清政字[2018]76号)、《关于印发<清河城镇基督教活动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清政字[2018]74号)的文件精神,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同时,组织了各村及社区主任、书记、工作人员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
会议强调建立镇管理、村(社区)配合的联动管理机制,各村(社区)要了解掌握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情况,发现有乱建、假僧假道、非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等情况,要第一时间制止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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