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城镇圆满完成党风廉政建设验收考核工作
2016年12月13日,县纪委考核组到清河城镇进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验收工作。
清河城镇高度重视,在考核前对全镇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此次检查考核组主要通过听取党委书记、镇长分别代表党委班子和行政班子及个人进行述职报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现场查看资料等形式进行考评。
2016年,镇党委认真贯彻县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深入落实“五个文件”,积极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促进镇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推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全年,累计收到县纪委移交案件线索4件,目前完结2件,另有一件正在调查过程中,还有一件因不具备办案条件,已申请延期。自办案件4起,立案4起,处理违纪党员10名,配合县纪委办理案件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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