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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03 14:45:4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辽财监[2020]42号)精神,县财政局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努力确保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出台的一系列财税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完善工作机制

县财政局成立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成员有监督、预算、社保、经建、教科文、流通、会计等相关股室。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将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照各自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经费保障、财政补助、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二、文件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本溪县局共收到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出台的一系列财税措施17个相关文件。接到相关文件后,各相关单位及部门都成立了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通过微信群、QQ交流群、微信公众号、宣传标语、融媒体等方式发布各项政策等措施抓牢抓实政策执行。

财政局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县财政局积极履行财政职能,成立本溪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溪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实施方案》。与省市相关部门、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密切沟通,强化协作,积极筹措资金。配合协调县人民银行、工行、建行等金融机构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全县疫情防控经费及时到位。

三、防控资金和物资管理情况

县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建立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疫情防控设备和试剂等采购物资台账,及时掌握资金规模和拨付使用情况,加强防控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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