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为民服务保障农民医保待遇
县人社局(县民政局)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从2019年9月份开始,将我县农牧场拥有土地的城镇居民,从城镇低保居民变更为农村低保。市医保中心本溪县分中心依据县人社局提供的《本溪县城镇低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9年9月)变更申报表》,自9月开始取消了农牧场6名城镇低保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
县农牧场负责医保的领导多次到县医保局协调办理上述人员的基本医保待遇,尤其是患者张亚娜,于9月22日入县第一人民医院治疗,无法享受到医保待遇,反响强烈。
县医保局对此事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多次与县人社局(县民政局)联系,并且在第一时间将书面请示上报市医保局, 在市医保局的协调下,于9月27日,将患者张亚娜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恢复。目前,县医保局抓紧与市局协调,合理解决好这部分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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