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及时下拨农村文化广场建设专项资金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基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村级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2019年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共计70万元,用于支持我县14个行政村开展村文化广场建设工作。
此次农村文化广场建设,除必要的硬件设施配备外,还将与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资源整合工作相衔接,基本具备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综合性功能。并可以依托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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