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剧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和投(中)毒案(事)件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本溪县公安局决定从12月11日开始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排查,全面掌握底数。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组织开展一次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摸底排查行动,全面掌握辖区内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底数,对没有建立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要限期完成。对已经建立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要认真核实相关情况和治安保卫措施落实情况等。
二是深入现场检查,落实管理措施。对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登记制度、情况报告制度、购买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落实安全责任制的情况,以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三是全面查禁收缴,消除安全隐患。强化检查收缴等工作措施,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农村、深入城乡结合部,对农贸市场、流动摊点、建筑工地和农资市场等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清查收缴非法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收到实效。要严格落实“谁检查、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充分利用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将检查的时间、检查人、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如实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收到管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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