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三人民医院召开医疗安全法律法规培训班
为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8月29日, 在县卫计局指导下, 县三院召开医疗安全法律法规培训班 。会议特邀请本溪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冯福佳、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王晖进行专题培训。
县卫计局法制办主任赵丹结合部分医疗机构经验,深刻阐述了开展医疗安全法律法规培训的重要性。
王晖律师结合实际案例,以“增强法律意识 减少医疗事故发生”为主题,从医患关系、医疗事故构成要件、发生原因、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相关司法解释、妥善处理医疗事故纠纷五个方面系统进行了讲解。
市医调委冯主任结合大量的纠纷案例,介绍了侵权责任法在医疗纠纷防范处理中的应用,阐释了医疗纠纷的普遍性、长期性和严峻性,详細介绍了医疗事故的预防、发生、赔偿问题和法律责任,内容丰富,深入浅出。
通过此次培训,参会医务人员对医疗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增强了广大职工做好医护工作的责任感,强化了依法执业意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群众就医安全,对于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县三院领导及县三院医联体内3个乡镇卫生院、34个村卫生室的医疗、护理、药事、感染、医技等100余名医护人员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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