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完成对各乡镇卫生院财政监督检查整改情况落实工作
为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强化内部控制,防控管理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县财政局对小市、泉水等全县11个乡镇卫生院201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通过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账务不及时进行处理。截至2017年8月20日经盘点发现,2016-2017年7月末小市卫生院发生的98834.94元票据未入账;南甸卫生院购办公用品款28735元未入账。
(二)收取住院患者押金不入账。卫生院存在患者住院期间收取押金未入账,待出院结算时才予清算的问题。
(三)村医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2016年各卫生院村医收到主管部门拨付给各村村医的一般诊疗费会计收入账上没有反映,均在往来会计科目中核算。
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被检查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按照《会计法》要求,不断完善财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及资金使用绩效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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