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组织开展涉改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根据《本溪县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方案》(本县委办发[2018]72号)、《本溪县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本县委办发[2018]69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局组织开展全县涉改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清查范围涉及各涉改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内容包含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清查基准日期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
县财政局要求各涉改事业单位根据单位财务账和清查实际情况填报各项清查明细表,并依据清查明细表填制单位资产负债表,撰写资产清查报告。县财政局依据财政职能,积极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审核清查资料,为我县事业单位改革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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