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公安局对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部署,7月5日下午,本溪县公安局召开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副政委何光野,办公室、治安大队、消防大队、户政科、江河流域治安派出所及各公安派出所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治安大队大队长王军革传达了《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民用爆炸物品整治实施方案》和爆破物品从严管理“六条规定”,对民爆物品管理要求进行了细致讲解。受副县长、公安局长车行千委托,副政委何光野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是市局为深刻吸取“6.05”炸药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的重点任务。是本溪县公安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市公安局决策部署,全面抓好社会稳定,持续保持社会秩序安定有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排查整治民爆物品管理漏洞,有效清除民爆物品安全隐患,确保涉爆矿山企业民爆物品安全的重要抓手。
会议强调,要从严管理,严格检查民爆物品使用管理。切实担负起民爆物品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严查民爆物品流向,严格核验爆破作业人员资质,加大爆破作业流程监管,确保民爆物品使用安全。要从细管理,严格核验民爆物品储存管理。做到无隐患、无遗漏,加大值班值守监管,要求值班人员按规定按时打卡,坚决杜绝无人值守、无人巡查,严格保障民爆物品存储安全。要从实管理,严格审查民爆物品运输管理。要求运输车辆全部安装行车记录仪,实行全程摄录摄像,严格落实双人双锁,严防炸药和雷管混装,却有必要同车运输的,要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实施装运,坚决确保民爆物品运输安全。要加强监管,严格落实民爆物品管理责任。按照“四防”标准要求,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措施;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进入库房严禁携带手机、打火机等物品;在峒采作业点检查时,按照规定必须考取下井检查资格证;在露采作业面检查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做好相关检查和记录;坚决不允许出现流于形式、疏于管理,重过场、轻结果问题,确保做到监管严格、审查细致、排查到位,无隐患、无问题。
会议强调,要加大消防检查,派出所与消防大队要建立密切沟通机制,实行业务问题随时问,咨询解答随时办;消防大队要严格落实二级列管单位监管主体责任,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查验城区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确保二级列管单位消防安全;各派出所要克服困难,加大三级列管单位检查力度,坚决不允许出现走过场、走形式,更不允许出现不检查直接填写检查记录,对此,县局一经发现有工作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等问题,将严格追究民警和领导责任。要加大交通管理,按照省厅和市局交通管理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管理措施,要有计划、有部署、有要求、有措施、有考核、有成效,层层推进,级级传导,及时总结和汇报,确保工作开展扎实有序。
会议还对打击“黄赌毒”、重点场所监管、重点人员查办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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